|
|
||
教字〔2024〕20号 关于2021级学生毕业补考的通知 |
||
发布者: 发布日期:2024-05-07 16:27:27 点击: |
||
关于2021级学生毕业补考的通知 各系、部: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,依据《关于补考及毕业的若干规定》(院教字〔2008〕4号),经研究决定 ,2021级毕业生补考时间为5月13-19日。 5月12日前在教务系统的“排考说明”中完成相关课程考试的时间与方式。公共选修课程补考由教务处统一组织,其他课程由各系部自行安排,可根据课程特点,选择合适的测试方式。命题时应重点考核学生职业能力。需做好考试的过程管理和档案留存,包括学生的考试签到、答案提交、教师阅卷等。 按照相关规定,毕业两年内有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可以申请参加本次补考。请务必通知相关学生,5月10日前办理申请手续,按时参加考试。 毕业补考关系到学生能否按时毕业,请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学生。补考学生的名单将发送各系部,补考成绩报送截止时间至5月25日。 教务处 2024年5月7日
|
||